二十四、由区市政管委负责8项

日期:2009-04-14 来源:

64.新改建化工路等39条农村道路。
牵头领导:赵全保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市政管委尹秀峰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建委、区财政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局、区水务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宝嘉恒公司
完成时限:3月底前,启动农村道路续建项目建设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全部新建次干路项目前期手续,启动部分项目的拆迁征地工作。
65.推进16条道路续建工程,启动36条主、次干路建设,大中修道路50条,维修改造一批社区道路,提高区域通行能力。
牵头领导:赵全保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市政管委尹秀峰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善项目建设前期手续;9月底前,完成续建项目,完成道路大中修及社区路建设;12月底前,完成全部新建次干路项目前期手续,完善年度建设项目拆迁征地工作。
66.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47个压缩式垃圾转运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牵头领导:赵全保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市政管委尹秀峰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区绿化局、区环卫中心,相关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报告;6月底前,完成工程设计、招标;9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12月底前,完成工程验收。
67.新改建公厕160座。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
牵头领导:赵全保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市政管委尹秀峰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区绿化局、区环卫中心,相关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报告;6月底前,完成工程设计、招标;9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12月底前,完成工程验收。
68.巩固奥运环境建设成果,持续整治通惠河南岸等51片城中村和边角地。
牵头领导:赵全保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市政管委尹秀峰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建委、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相关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
完成时限:6月底前,继续推进项目实施,力争完成10个收尾项目;12月底前,继续推进城中村改造。
69.规划设置城市道路两侧市政、环卫等服务设施和城市导识系统,推进30条大街户外广告经营权的市场化运作。
牵头领导:赵全保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市政管委尹秀峰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区绿化局、公安朝阳分局、朝阳交通支队、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
完成时限:3月底前,编制《朝阳区城市导识系统总体设计规划》;6月底前,清理整治全区违规设置的导识标牌;9月底前,对主次干路的导识系统进行规划设置建设,建立城市导识系统信息管理平台;12月底前,建立专职巡查维护队伍,做好城市导识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70.推动15条城市干路的弱电架空线入地工作。
牵头领导:赵全保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市政管委尹秀峰
协办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相关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
完成时限:3月底前,摸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整治项目;12月底前,检查验收,巩固成果。
71.推行“六位一体”景观道路管理模式,五环路以外地区逐步纳入城市管理,促进管理一体化。
牵头领导:赵全保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市政管委尹秀峰
协办单位: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绿化局、区环卫中心,相关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
完成时限:3月底前,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制定工作方案;6月底前,细化和确认道路属性和作业方式;9月底前,完成在街乡财政体制范畴中和新改扩建道路纳入城市专业化管理的对接工作;12月底前,组织培训,充实保洁作业力量,将五环外部分次干道以上道路纳入城市专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