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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提升“双公示”数据归集质量

日期:2026-04-10 16:58 来源:区数据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贯彻落实《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6号令),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统一部署要求,我单位正式启用朝阳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按照新标准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持续提升“双公示”数据归集质量。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与平台操作培训。围绕管理办法及平台操作流程开展专题培训,精准解读信息归集标准、报送规范与工作要求,确保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严格执行报送标准,为平台平稳运行、数据高效归集筑牢业务根基。

二是规范更新行政处罚存量信息。对照新版管理办法及市级数据标准,对历史存量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核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完善更新存量数据,确保信用信息完整、准确、有效。

三是扎实推进“双公示”信息集中补报。组织各单位全面梳理工作台账,严格对照国家规定补报时限,督促及时开展数据补报工作,切实提升“双公示”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与规范性。

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对标国家及北京市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全流程,持续提升工作质效,为朝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