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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德明镜门诊部执业登记注册公示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北京恒德明镜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综合门诊部
2.拟设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营利性
3.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清河营中街2号院1号楼-1至2层101内1层01商铺、2层04商铺
4.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内科 /外科 /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协议) /病理科(协议) /医学影像科(协议) /中医科******
5.拟设医疗机构的牙椅数:0
6.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北京恒德明镜门诊部有限公司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矛盾调处事务中心。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一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健委电话:65952599,65859684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