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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京建法改(朝房)字[2026]第600030号
北京新乐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利文;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602号楼25层2925;证照类型: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4BAE90F)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于2021年6月4日领取营业执照,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所在地的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改正上述行为,并接受复查。
具体改正内容及改正方式:在本通知书规定时限向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备案。
告知事项:
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后,应于改正当日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报告改正违法行为的时间、方式等情况。如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提交整改报告时间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行政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以上《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建法改(朝房)字[2026]第600030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南56号南楼207室
联系人:刘之昆、王爽
联系电话:64180192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