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朝阳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年度核验补检工作的通知
各出版物零售单位:
根据《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6年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补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朝阳区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2026年出版物零售单位年度核验补检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检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未参加2026年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及个人。
二、补检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
三、补检程序
2026年朝阳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年度核验补检工作分为初审、复审两个阶段。
(一)初审阶段
出版物零售单位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s://www.nppa.gov.cn)—“办事服务”—“业务平台”—“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填写提交年度核验登记表,等待初审结果。
(二)复审阶段
待初审通过后,出版物零售单位登陆“朝阳区新闻出版局年检平台”(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service/user/commonLoginPage?backUrl=/proAccept/urlCheck?baseUrl=aHR0cDovL3h6c3AuYmpjaHkuZ292LmNuL2Zyb250L2Nid3Nj&serverType=1),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
1.《2026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初审通过后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系统”下载)
2.《营业执照(副本)》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
3.网上书店还应提供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登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画面的截屏。
经审核,确认出版物零售单位提交材料符合要求,将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通过二维码记录年度核验时间(无公章)并通过“朝阳区新闻出版局年检平台”中填写的邮箱送达《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版)。
(三)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未按时参加2026年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的单位,需提供情况说明,明确未及时参加年度核验原因,理由充分合理方可进行年度核验补检。
2.未按规定完成2025年年度核验的出版物发行单位或个人,需先联系文化执法部门,依法取得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进行初审填报时将决定书上传至“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系统—奖罚记录”,否则初审将不予通过。(详情可通过“首都之窗”官网,搜索“对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检的行为进行处罚”事项。)
3.初审、复审线上填报内容须一致并符合要求;《2026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的填报内容须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内容一致。
四、工作要求
1.出版物零售单位及个人要认真了解补检程序、时间安排和标准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数据,做到不虚报、不漏报,及时完整准确完成年度核验补检工作。
2.出版物零售单位及个人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年度核验补检工作为契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融入经营管理日常。
五、咨询电话
为保证年度核验补检工作顺利进行,特提供咨询所需电话,有需求的单位请根据本单位遇到的问题准确拨打电话(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1.技术咨询。初审(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83138574;复审技术咨询电话:15330286881。
2.年检业务咨询。84681136、65090629。
特此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新闻出版局
2026年6月25日